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司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出现交通事故,获得安全奖300元。
2、司机每月安全行车,获安全奖100元。
3、上班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每月奖励30元。
4、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50-100元奖励。
(二)惩罚:
1、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次,一学期了出现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扣除相应工资,并予以警告。
2、严禁旷工,违者每次处以日工资三倍罚款。
3、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杜绝电话请假,每缺一次扣50元。
4、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驾驶人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辆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人负责。
6、上班前由后勤处统一实行车辆调配,其它任何职工或司机均无权批准或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如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校园,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由驾驶人全权负责,幼儿园并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继续雇佣。
7、严禁酒后驾驶,若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进行处罚后予以解聘。
8、保持匀速行驶,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违者视情节处于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违章费用等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它重大事故,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11、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处理。
12、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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